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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德英日韓香臺專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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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情況下適宜提出國際申請
  按照PCT規定的方式提出的申請稱為國際申請。一般說來, 國際申請是一個PCT締約國的居民或者國民為得到幾個締約國的保護而提出的專利申請。
  我國加入PCT之前, 申請人只能按巴黎公約原則向外國提出專利申請;我國加入PCT之后,申請人也可以利用PCT途徑提出國際申請。當申請人希望以一項發明創造得到多個國家(一般在5個國家以上)保護時, 利用PCT途徑是適宜的。因為通過PCT途徑僅需向中國專利局提出一份國際申請, 而免除了分別向每一個國家提出國家申請的麻煩。

(二)國際申請中保護類型的選擇
  目前PCT成員國已達到114個。其中包括美國、日本、加拿大、俄羅斯和全體歐洲專利公約締約國等工業化國家,也包括韓國、巴西等發展中國家,幾乎覆蓋了世界上所有實行專利制度的重要國家。中國申請人通過PCT途徑提出國際申請,可以選擇一個、幾個甚至全體成員國作為指定國,要求它們授予專利權。
  PCT各成員國對國家申請給予除發明專利外的其他保護形式的,同樣也給予國際申請這些其它形式的保護,例如某些國家實用新型、澳大利亞的小專利、美國的繼續或部分繼續申請等。因此,國際申請的申請人可以根據需要對不同指定國選擇不同形式的保護。
國際申請的審批程序
  國際申請的審批程序包括國際階段和國家階段兩個階段。
  1.國際階段
  國際階段是國際申請審批程序的第一階段。它包括國際申請的受理、形式審查、國際檢索和國際公布等必經程序以及可選擇的國際初步審查程序。
  中國個人或單位向中國專利局提出的國際申請, 國際階段中除國際公布由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統一進行外, 其它程序都在中國專利局里進行。
  國際檢索是指中國專利局按條約的規定對國際申請主題進行檢索, 找出與其相關的文獻并指明其相關程度。通常中國專利局在自國際申請日起4個月內作出國際檢索報告。
  國際初步審查是指中國專利局根據申請人請求對國際申請進行審查, 并對請求保護的發明看來是否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工業實用性提出初步的、無約束力的意見。通常中國專利局在收到國際初步審查要求之日起9個月內作出國際初步審查報告。
  2. 國家階段
  國家階段是國際申請審批程序的第二階段。國家階段在申請人希望獲得專利權的國家的專利局(稱作指定局或選定局)里進行。它包括辦理進入國家階段的手續和在各指定局或選定局里進行的審批程序。
  在國際階段中未在自優先權日起十九個月內要求國際初步審查的國際申請, 其進入國家階段(指定局)的期限是自優先權日起20個月; 在自優先權日起十九個月內提出國際初步審查要求的國際申請, 其進入國家階段(選定局)的期限是自優先權日起30個月。
  國際申請進入國家階段的主要手續是按各國規定遞交國際申請文件的譯本和繳納規定的國家費用。
  國際申請進入國家階段之后, 由各國專利局按其專利法規規定對其進行審查, 并決定是否授予專利權。
(三)中國申請人從PCT程序中可以獲得哪些好處
  中國申請人通過PCT程序可以獲得下列主要好處:
  1. 申請人可以使用中文提出申請;
  2. 申請人可以向中國專利局提出申請, 請求外國給予專利保護;
  3. 申請人僅需用中文(或英文)向中國專利局遞交一套申請文件即可確定該申請的申請日, 并被認為是同一天在各指定國提出的申請;
  4. 在進入各國的國家階段之前, 申請人已經得到國際檢索報告和國際初步審查報告, 通過這二個報告, 申請人可以初步判斷該申請在各國專利局被授予專利權的前景, 從而決定是否有必要繼續國家階段;
  5. 推遲了進入國家階段的時間, 使申請人可以根據市場前景和技術進步決定是否有必要進入預定的指定國。推遲進入國家階段一般并不會影響授予專利權的時間。

1、美國專利類型
 ?。?)發明專利(Utility Patent):申請功能專利的發明創作必須具有某些功能或實用價值。任何創作發明,如果在申請專利日期的一年以前曾經公開發表、公開使用、 買斷或出賣銷售過,則此發明創作屬于大眾所擁有,不得再申請專利。發明專利保護年限為申請日起二十年、分別為注冊日起第三年半、七年半及十一年半。需繳納維持費,共繳納三次。需要直接進行審查,核準后獲頒注冊證書并同時公告。
 ?。?)新式樣專利(Design patent):申請設計專利的發明創作必須具有創新性(Novelty)及具有對產品特殊(Nonobvious)的裝飾或美化作用,(Ornamented or Aesthetic in Nature),但并非一定要具有實用性。其保護年限為注冊日起十四年,不需繳納年費。
 ?。?)植物專利(Plant Patent):申請植物專利的發明創作必須是經過無性生殖或有性生殖培養,而具有創新性(Novelty)及特殊性的職務。單一植物只能有一項專利。

2、申請的必要文件
 ?。?) 發明專利說明書和圖形、發明人姓名委托書宣誓書
 ?。?) 新式樣專利說明書和圖形委托書宣誓書

3、要求優先權
 ?。?) 發明專利第一申請案申請日起十二個月內
 ?。?) 新式樣專利第一申請案申請日起六個月內

4、審查過程發明和新式樣專利都實行審查制,過程為:申請、新穎性調查、實體審查、補/修正、復議。發明專利在申請日(優先權日)起十八個月后早期公開。

5、有關申請費用申請人如符合小商業之規定,包括獨立發明人、小企業及非營利組織,則政府規費可予減半優待。一般而言,獨立發明人,非盈利企業及員工少于500的企業均可歸類為中小企業。

一、一項歐洲專利在多國生效根據歐洲專利條約的約定,一項歐洲專利申請可以變成一項多達30個國家生效的歐洲專利,極大地簡化了歐洲專利保護機制,也為我們申請歐洲專利保護提供了極大的方便。   截至目前,歐洲專利條約締約國有:奧地利( AT)、比利時(BE)、保加利亞(BG)、塞浦路斯(CY)、捷克共和國(CZ)、 丹麥(DK)、愛沙尼亞(EE)、芬蘭(FI)、法國(FR)、德國(DE)、希臘(GR)、匈牙利(HU)、愛爾蘭(IE)、意大利(IT)、盧森堡 (LU)、摩納哥(MC)、荷蘭(NL)、葡萄牙(PT)、斯洛伐克(SK)、西班牙(ES)、瑞典(SE)、瑞士/列支敦士登(CH & LI)、土耳其(TR)和英國(GB)共25個國家。   歐洲專利局尚包含六個延伸國:   阿爾巴尼亞 (AL)、拉脫維亞(LR)、立陶宛(LT)、羅馬尼亞(RO)、斯洛文尼亞(SI)、馬其頓(MK)。   延伸國不是歐洲專利條約的正式簽約國,但是通過與歐洲專利局達成的協議,一項歐洲專利申請事實上可以包括延伸國,使得被授權的歐洲專利可以自動在其中一個或多個國家生效。
二.歐洲專利申請程序    歐洲申請大致分為以下步驟:   
1. 提出申請   申請人可以以英語、法語和德語這 3種官方語言之一向歐洲專利局提出申請。一般我國多以英文提出申請。   申請文件所包括的內容應與中國專利申請文件一致,一般為:說明書、權利要求書、摘要和摘要附圖(如需要)。如果通過巴黎公約的途徑,在中國在先申請的申請日日起 12個月內向歐洲申請,并要求中國的優先權,需要提交優先權證明文件。   此后,歐專局會發出通知,自該通知發出之日起一個月內,無論申請人是否進行過修改,都可以遞交權利要求的修改,但此期限不可延期。   
2.歐洲專利局檢索   歐專局通常對與申請的專利性有關的現有技術文件進行檢索,并把檢索結果通知歐洲專利律師。當申請人接到此檢索報告時,通常需要根據檢索結果來評估其發明的專利性和獲得授權的可能。   
3.公布專利申請   歐洲專利將于自優先權日 (申請日)起18個月公布專利申請。  歐洲專利局希望檢索報告能在公布之前做出,以便申請人能作出是否繼續申請程序的選擇。但由于歐洲專利申請的數量太大,公布后才發出檢索報告的情況越來越多。   3. 提出實質審查請求和實質審查   申請人應在申請同時或在歐專局的檢索報告公布日起 6個月內提出實質審查請求。在提出實質審查請求的同時,需從歐洲成員國中指定具體成員國,并交納審查費和指定費。如果交納7份指定費,歐洲專利條約的全部締約國都可以被指定,但延伸國的指定費需要單獨交納。   在提出實質審查后,該歐洲專利申請進入實審程序,并通常在提出實審后 1-3年內收到歐專局的審查意見。   在答復審查意見時,通常是根據審查員的意見進行辯駁或修改申請文件,但當答復無法駁回反對意見時,申請人會被給予機會參加在歐專局舉行的“口審程 序”,申請人可以親自向歐專局處理本案的3名成員陳述意見。當申請在口審階段被駁回,申請人還有權利向歐專局的上訴委員會進行上訴。   
4. 歐洲專利授權   當審查被通過后,歐專局將發出授權通知復印件。申請人選擇同意授權文本并允許本申請進入授權程序,或按自己的意志對文本或權利要求進行修改。同時( 2002年7月1日后開始實行)付授權費并遞交權利要求的其他兩個語種的翻譯譯文。另外,需查詢是否已經提交優先權證明文件的譯文。上述工作完成后,歐洲 專利被正式授權并發出授權證書。   
5.在歐洲成員國生效   一般在收到授權通知后,申請人就必須決定在指定國名單中選擇生效國,通知歐洲專利局該專利在哪些國家生效?! ≡诖_定生效國后,根據各生效國的規定,一般都需要將此項歐洲專利的全部內容翻譯成該國的語言,并提交給該生效國,以便此項歐洲專利在該國生效。一般歐 洲成員國要求在授權公告起3個月內完成翻譯工作并在各國生效。因此,如果申請人需要在許多國家生效,則需要準備較多的費用。   完成在不同國家生效的工作后,申請人則擁有不同國家的專利,他們相互獨立,每一項都需要每年交納年費。

三、在國內申請歐洲專利  目前我國申報歐洲專利申請可采取兩種途徑:通過巴黎公約和通過專利合作條約(簡稱 PCT)向歐洲專利局申請?! ?. 巴黎公約途徑:   在本國申請后,在第一在先專利申請日(即優先權日)起 12個月屆滿前向歐洲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可以享受優先權的待遇,即對外國申請的新穎性判斷時間屆定在優先權日之前,并且,可以影響他人在優先權日后、外國申請日前這一期間提出的申請的新穎性。   2.專利合作條約( PCT)途徑:   PCT是《專利合作條約》(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英文縮寫,是有關專利申請的國際條約。根據PCT的規定,專利申請人可以通過PCT途徑遞交國際申請,向多個國家申請專利。PCT是巴黎 公約的補充,是在巴黎公約下對巴黎公約成員國開放的一個特殊協議。中國在1994年1月1日正式加入PCT。根據專利合作條約,可以將優先權期限從12個 月延長到30個月向其成員國申請國家專利(注意:有個別國家目前還沒有接受條約22條的修改,需要在提出國際初步審查請求后才可以在30個月內申請國家專 利)。歐洲專利局將進入的期限延長為自優先權日起31個月。   按照我國專利法第20條的要求,無論按照上述哪種途徑申請,都需要委托國家指定的有涉外代理資格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例如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等。申請人一般需提前2-3個月確定向歐洲局申請并委托代理機構啟動翻譯和文件準備工作。

四、關于申請歐洲專利的費用  
1、申請階段費用:   官費一般包括:申請費( 125歐元)、檢索費(756歐元)、審查費(1430歐元)和指定費(525歐元),共2836歐元。還有完成各項工作的外國律師代理費,約為 1200-2500歐元。如果權利要求超出10項,還需每項分別加收40歐元的官費(代理費另計)。這樣申請一項歐洲專利并向歐洲專利局提出實質審查請 求,并確定指定國的費用約需4000-5500歐元。另外,第3年開始交納維持費,第三年的維持費為380歐元。如果申請人希望該申請文件在歐洲公布后在 某些成員國獲得臨時保護,需要將權利要求翻譯成該國的官方語言,其翻譯費按照實際字數計算。   2、答復審查意見的外國律師代理費:此費用需根據審查意見的難度和代理人的工作時間來計算。 ? 授權階段費用: ? 將權利要求翻譯成另外兩種官方語言的翻譯費:如以英文提交,需要交納德語和法語的翻譯費,一般按照該案權利要求的字數來計算; ? 授權費和印刷費官費(說明書在 35頁以內):715歐元 ? 各生效國語種的翻譯費,需根據指定哪些生效國并需翻譯哪些語種來確定。 ? 有些國家需要交納生效費。 ? 完成上述( 1)-(4)項工作的外國律師代理費和國內代理費。 4.生效國的每年年費:各生效國不同,并取決于其生效國的個數。

五、其他需要注意的問題:   1.異議程序   在歐洲專利被授權后,通常有 9個月的異議期,允許第三方對此項專利的授權提出異議。   如果在異議階段無人提出異議,或者異議程序已經結束,所有與此歐洲專利有關的問題由生效國的專利局各自進行處理。   2、在歐洲公開階段的翻譯和臨時保護:   臨時保護是允許專利持有者在該專利授權時對侵權行為要求損害賠償費,其效力可以追溯到提出訴訟的成員國遞交權利要求譯文的日期。所以,在公開階段需詢 問申請人是否將權利要求翻譯成相應國的語言。但臨時保護的保護力度較小。根據我們的經驗,一般都是在收到授權通知時,再針對需要生效的國家進行相應的語種 的翻譯,避免未能授權,白白支出翻譯費。但如果對授權比較有把握并且發生侵權的可能性很大,還是應考慮在公開階段提交翻譯成指定國家語言的權利要求書譯文。   3、是否需要提交優先權證明文件的譯文:   a, 如只有一個優先權并且優先權文件與歐洲專利申請文件完全相同,則不需遞交優先權文件的翻譯, 只須遞交一個聲明,可由歐洲事務所來作;   b, 如遞交兩個優先權文件,必須提交優證文本翻譯件,可在答復審查意見之前遞交。   如果沒有完成上述工作,在該案授權時,歐洲專利局將會發出文件(Form2530)要求申請人在指定期限內補交。



德國專利申請

  以發明專利而言,若能獲準德國發明專利,其技術的進步性與實用性均可獲得世界各先進國家的公認與肯定,此不吝是一項有力宣傳,并成為搶攻歐洲及美國市場的一大利器。
  其專利主要分為
  (一)發明專利:專利期間為自申請日起算20年;
  (二)實用新型專利:專利期間為自申請日起算10年;
  (三)外觀設計專利:專利期間為自申請日起算5年,可再延展三次,每次5年,合計為20年。
  其中發明專利自申請日或優先權日之18個月后會被公開,而且發明專利申請案自申請日起算3年內須提起實質審查請求;而實用新型專利及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案采用不需進行實質審查之登錄制,通常在6個月左右可收到專利證書。1968年起德國實行“早期公開,延遲審查”制,采用授權后的異議和無效請求程序。

英國專利 申請

  1、專利申請類別
 ?。?)發明專利 (2)外觀設計專利
  2、專利期限
 ?。?)發明專利案之專利權自申請日起20年為止。
 ?。?)外觀設計之專利權自申請日起5年,可延展4次,每次5年,共25年。

日本專利申請

  1、日本專利的申請及審查
 ?。?)發明專利(特許)(2)實用新型專利(實用新案)(3)外觀設計專利
  2、專利期限
  發明專利:保護期限為申請日起二十年。
  實用新型專利:保護期限自申請日起六年。
  外觀設計專利:保護期限自注冊日起十五年
  3、審查制度
 ?。?)發明專利:自申請日起十八個月公開申案內容,并須于申請日起三年內提出實審。
 ?。?)實用新型專利:此專利采登記制,無須實審即可獲得專利權,4~6個月內準予注冊。
 ?。?)外觀設計專利:采取實審主義,13個月著手實審。

韓國專利申請

  韓國專利的申請及審查
  1-1、發明專利
  申請日起5年內請求實質審查,請求實審之日起25個月內審查;
  發明專利權的保護期限,從登記之日開始到“從申請日起20年之日”為止。關于農藥或醫藥,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延長保護,最多延長5年。
  1-2、實用新型
  注冊制(申請后約3個月可領證)
  實用新型的保護期限,從登記之日開始到“從申請日起10年之日”為止。
  1-3、外觀設計
  韓國對外觀設計采用外觀設計審查登記制度和對一些特定物品的外觀設計無審查登記制度并行的方法。
  外觀設計無審查申請的對象物品
  -B1(衣物);
  -C1(床單、地板席子、帷幕);
  -F3(辦公用紙、印刷品)
  -F4(包裝紙、包裝容器)
  - M1(紡織物等)
  外觀設計專利權發生于授權登記,截止于登記之日起15年。

申請香港專利

  1、專利制度
  1-1、《專利條例》與《注冊外觀設計條例》
根據香港新的《專利條例》規定,香港的專利體系包括“標準專利”和“短期專利”,大致對應于我國的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
  1-2、標準專利
  標準專利是指由指定的專利局審查授予的發明專利,再在香港注冊并授予的專利。取得標準專利需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申請記錄;第二階段:請求注冊和授權。
  1-2-1、申請記錄
  第一階段,向指定專利局提出的發明專利申請,必須在由指定局公開后的六個月內向香港知識產權署申請記錄。
  1-2-2、請求注冊和授權
  第二階段,當已記錄公布的申請在指定局獲得授權后,在指定局授權后的六個月內向香港知識產權署請求注冊和授權。標準專利的保護期為自原指定專利的申請起20年。
  1-3、短期專利
  短期專利由香港知識產權署直接受理,形式審查合格后即予授權。但申請短期專利時必須遞交一份由指定專利局出具的檢索報告。短期專利的期限為自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4年,并可續展4年。
  1-4、外觀設計
  外觀設計在香港是通過《注冊外觀設計條例》來保護的。香港知識產權署直接受理外觀設計申請,并且不經實質審查即予授權。外觀設計注冊的申請可以享受在先申請的優先權。外觀設計的保護其為自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5年,可續展4次,每次續展5年,最多可保護25年。

申請臺灣專利

  1、申請類型
  發明專利:申請日起3年內提起實審請求,專利權自申請日起20年有效;
  新型專利(實用新型):形式審查,專利權自申請日起10年有效;
  新式樣專利(外觀設計):登記制,專利權自申請日起12年有效

外國人向中國申請專利
請參照國內專利申請須知。